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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拉能源合作迎来新机遇
中国石油报
2023-07-12 09:05

拉美地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自然延伸。目前,已有22个拉美国家与中方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或谅解备忘录,阿根廷、古巴、苏里南等国同我国签署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规划。

能源合作是新时代中拉合作中的突出亮点,为“一带一路”向拉美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共建“一带一路”又不断为深化中拉能源合作注入新动能。

中拉能源合作特点突出

中拉在能源贸易、投融资及基建等领域的合作,占据着中拉经贸格局中的“半壁江山”,特别是在巴西、阿根廷等国家,一批标志性、战略性重大能源合作项目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

考虑到拉美在能源安全、基础设施、产业竞争力、能源科技等方面的诸多发展诉求,中拉能源合作的功能领域和合作类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基于资源禀赋比较优势的互补性特点,中拉能源安全互补关系不断深化。一方面,拉美被视为保障中国原油进口安全的战略替代来源地;另一方面,拉美资源国亦视中国为保障其出口安全的重要战略伙伴。二是基于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产生的合作利益增量,中拉能源产业内合作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目前已涵盖勘探开发、石油贸易、工程服务、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诸多领域,发挥了能源产业合作的纵向、横向关联效应。三是基于融资合作的流动性支持而产生的合作利益增量,中国金融机构向巴西、厄瓜多尔、阿根廷等国提供了逾千亿美元的贷款、担保等多种融资支持,推动了上述国家的油气、水电、光伏等能源项目,助力拉美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四是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基于不对称合作的补偿性利益,以及基于道义原则的互助性利益,增强拉美能源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彰显中拉合作的“南南合作”价值导向。

拉美国家能源消费保持高速增长。据世界经济论坛数据,拉美地区人口占全球人口总量的8.3%,能源需求占全球的6%,至2040年,拉美地区的能源需求将增长40%。委内瑞拉探明石油储量居全球首位,巴西、圭亚那作为全球新兴产油国正在崛起,阿根廷“死牛”非常规油气田已进入开发阶段,玻利维亚、秘鲁等国是全球重要的天然气出口大国。针对中拉能源领域不同类型的功能性合作,发挥政府间合作机制和市场化机制的协同效应,可以确保双方产生更多合作收益。

中拉能源合作互利共赢

拉美地区能源资源丰富,具有保障能源安全的资源条件。从整体来看,拉美地区虽不存在绝对能源安全问题,但次区域、国别却面临局部性、阶段性的能源安全风险,尤其是电力供应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拉美能源产业发展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资源国普遍石油炼化能力不足、油气管道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限。同时,拉美国家在落实《巴黎协定》《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背景下,普遍制定了减排、低碳政策目标,重点发展风电、太阳能、水电、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

拉美国家对深化对华能源合作意愿强烈,期望中国能够成为其稳定、长期、可靠的战略合作伙伴。拉美对华能源合作诉求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石油出口安全需求与本国能源供应安全需求;二是降低能源成本、提高产业和经济综合竞争力;三是补齐经济长期发展的能源短板,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希望以能源合作来稳定宏观经济和刺激经济增长。

加强中拉能源合作,不仅为双方能源安全提供保障,而且还承载着双边经贸合作、政治关系等诸多内容。中拉之间的能源利益与外交、经贸、金融、发展等各种利益相互交融,无疑将提升中拉能源合作的战略意义。中国企业要立足拉美资源国的国内市场需求和拉美地区的总体市场需求,加强与拉美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对接,从聚焦资源权益拓展到关注产业发展,着眼于提升拉美能源产业竞争力和产业效率,特别是在电网、太阳能、风能等领域有较多合作机遇。

中拉能源合作呼唤创新

能源合作是推动中拉共建“一带一路”的战略性产业依托。深化中拉能源合作,需要以资源禀赋为依托、以金融合作为引擎、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多轮驱动。无论是提高合作增量,还是防范风险,都需要纳入更多的合作创新要素。

第一,加强能源科技合作,引领绿色发展新潮流。中拉能源合作须从聚焦资源开发、贸易的产业环节,不断拓展到能源科技、新能源等领域。特别是加强清洁能源、智能电网、特高压电网等领域的合作,助力拉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同拉美国家探讨数字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针对墨西哥、秘鲁、厄瓜多尔等国家老油田较多,稳产增产压力大的特点,继续加强同资源国进行成熟油田的二次开发合作。

第二,创新融资合作模式,为绿色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据2022年拉丁美洲金融机构发展协会(ALIDE)测算,拉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年均投资需要1100亿美元,建设富有弹性的基础设施年均投资需要1500亿美元。目前,拉美国家已建立“可持续融资分类工作组”,商讨可持续发展融资的类型、标准及政策框架。中拉能源合作可积极探讨融资合作创新,可考虑依托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利用中国香港的国际金融市场,加强能源、绿色发展等融资创新合作。

第三,创新宏观层面上的合作机制,加强能源政策对话和沟通。就中拉能源合作机制而言,可将合作机制看作具有资产性质的公共产品。鉴于中拉能源合作项目增多,双方建立定期的对话和沟通机制,不仅有助于相互了解能源政策动向,而且有利于合作共识的达成和双方合作利益的维护。例如,在中拉整体合作框架下探讨能源合作论坛建设;利用同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国的战略对话、高委会、经贸混委会等机制,加强能源、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沟通、协调;推动更多拉美国家加入“一带一路”能源和投资伙伴关系;探讨同拉美能源组织(OLADE)建立合作关系,可考虑申请成为其观察员。

第四,积极参与拉美区域性能源互联互通合作。传统上拉美地区的油气产业链主要限于西半球,且美国占据主导地位。随着中国、印度等亚洲能源消费大国,以及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之间合作的逐步建立,目前亚拉能源合作保持快速发展势头。2022年10月,亚投行同拉美开发银行(CAF)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在拉美推动落实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倡议。中国能源企业可继续跟踪和探讨参与拉美域内或国别能源互联互通项目,特别是与南美洲基础设施一体化倡议(IIRSA)、“两洋经济走廊”相关的能源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作者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来源丨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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