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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使用中拉合作基金的说明
2015-05-05 13:25

 

  一、基金简介

  中拉合作基金(下称“基金”)由中国政府倡导,中方机构出资50亿美元发起设立。

  基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联合融资基金”。中方出资20亿美元,委托美洲开发银行对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教育、水利、能源等领域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该基金已正式设立并开始运作。二是“股权投资基金”。中方出资30亿美元,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实施,计划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机构的设立工作,并于12月底前投入运营。“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等六个领域,并视情况适当向其他领域延伸。

  二、参与方式

  关于“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联合融资基金”,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可就相关领域项目申请融资支持,具体申请流程请咨询美洲开发银行。

  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及拉美和加勒比各国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均可提出符合基金投资领域的优质项目,作为项目储备。待该基金正式注册运营后,可联系管理团队进行申请。基金将按照市场通行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选择原则和决策流程,对项目进行综合考察、筛选,并最终作出投资决策。

  三、股权投资基金联系方式

  中国进出口银行特别融资账户部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第5层D区

  联系人:刘杰 杨弘超

  邮箱:liujie@clacfund.com.cn  yanghongchao@clacfund.com.cn

  电话:+86(10)57902541/579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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